区各学校(单位)、幼儿园党组织:
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《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追授陈刚、卓彦庆和徐遂同志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、详见附件)精神,进一步弘扬正气,传递正能量,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,不忘初心、担责有为。根据领导要求,请各学校(单位)、幼儿园党组织结合“固定主题党日”、“周三夜学”、支部专题学习会等载体,全面学习、宣传好三名同志的先进事迹。
各级党组织要按照《决定》的要求,高度重视,把学习先进事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,认真学习、深入研讨,学深学透、融会贯通,主要领导要带头学、作表率,确保先进事迹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个支部、每名党员干部。
附件: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追授陈刚、卓彦庆和徐遂同志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
教育局组织宣传科
2018年12月4日